邦盛网络科技虚拟主机服务合同
感谢您选择邦盛网络科技的虚拟主机服务。
本服务条款是邦盛网络科技与您就虚拟主机(含独享云虚拟主机)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可通过签字盖章、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服务条款,且一旦您使用了邦盛网络科技的虚拟主机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内容。
请您认真细致地阅读以下的邦盛网络科技虚拟主机服务条款。若您对本服务条款的条款有疑问,请联系邦盛网络科技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咨询。若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条款,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在以下条款中,“用户”是指将其网站寄放在邦盛网络科技提供的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World Wide Web)服务器上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等)或者单位(包括公司、企业、合伙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用户在此保证所填写的用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任何引人误解的陈述。
用户同意此虚拟主机条款对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1用户将其网站寄放在邦盛网络科技提供的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World Wide Web)服务器上(也称“虚拟主机”)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
- 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
2-1邦盛网络科技服务费用以官网(www.west.cn)公布价格为准,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单位。
2-2 邦盛网络科技虚拟主机采用预付费方式,您可通过您的邦盛网络科技账户直接在线付款购买,也可通过对公账户向邦盛网络科技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服务费。
2-3在接受本服务的同时,用户须已按照邦盛网络科技现时有效的虚拟主机价格体系支付所有费用,邦盛网络科技的虚拟主机价格体系中的每一套方案都是独立且不可变更的。
2-4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用户应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续费时邦盛网络科技对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
2-5邦盛网络科技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2-6用户完全理解邦盛网络科技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均为邦盛网络科技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用户可以自行管理其网站,可以利用网站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3-2用户运行有关的CGI程序应根据邦盛网络科技有效的服务体系列表和服务档次的具体要求执行。对于超出用户购买档次资源的行为,邦盛网络科技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关闭虚拟主机、删除有关目录、文件、程序等,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同时,用户已经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3-3用户承诺不进行下列行为:
3-3-1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利用虚拟主机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通过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等为其放置于服务器上的网站进行宣传、介绍或者招揽业务;
3-3-2将所购买的虚拟主机或磁盘空间再次出租;
3-3-3利用邦盛网络科技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 放置低俗(含打擦边球的网站)、木马、病毒、色情、诈骗、私服相关、外挂、六合彩、彩票、视频聊天、成人用品、电影下载、美女图片、同志网站、人体艺术、游戏币交易、假冒医疗、赌博用品、TXT小说、受攻击影响网络稳定的等类型的网站。
3-3-4 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在线聊天室服务、在线音频、视频服务以及其他超出网站应用范围的行为、程序、进程或软件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给邦盛网络科技或者邦盛网络科技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邦盛网络科技与国际互联网或者邦盛网络科技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邦盛网络科技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邦盛网络科技服务器或者邦盛网络科技的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等;
3-3-5 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3-3-6 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邦盛网络科技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3-3-7 运行影响网站服务器或者邦盛网络科技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3-3-8 其他超出邦盛网络科技服务范围,可能给邦盛网络科技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3-4用户对其违反3-3的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以及给邦盛网络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邦盛网络科技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用户承认邦盛网络科技有权根据邦盛网络科技自己谨慎的判断来确定用户是否违反了3-3的规定。如邦盛网络科技发现用户违反3-3的规定,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3-5用户对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6用户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7您应对您存放在虚拟主机上的数据内容负责,如因上传、储存、发布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3-8用户应向邦盛网络科技提交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和管理用户网络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用户应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邦盛网络科技。因用户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用户负责。
3-9用户承认邦盛网络科技向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邦盛网络科技所有,用户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10如果用户利用邦盛网络科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用户网站必须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用户网站为经营性网站,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用户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用户违反本条款的,邦盛网络科技或相关部门将有权注销用户的备案和/或关闭用户网站。如因用户违反本条款而给邦盛网络科技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的罚金等),用户还应赔偿。
3-11用户所购买的虚拟主机申请成功后并不意味可以立即绑定顶级域名。用户还需进行以下操作:
3-11-1获取备案码后登录邦盛网络科技备案平台,按照邦盛网络科技要求在线提交其网站的备案信息;
3-11-2网站备案信息经邦盛网络科技和相应的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用户将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备案号和备案标志,才能绑定已备案的顶级域名。
3-12用户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该记录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必须提供。用户自行承担由于其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3-13本服务条款中网站所处的服务器的所有权属于邦盛网络科技。
3-14邦盛网络科技可以帮助用户进行日常的数据备份,但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网站上的数据,用户应自行备份其网站上的相关数据。用户充分认识到对用户网站数据的备份并非邦盛网络科技的义务,邦盛网络科技亦不对用户网站的数据备份工作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定期备份自己网站的重要数据,因黑客攻击、火灾、硬盘损坏等情况导致数据丢失的情况下,邦盛网络科技的赔偿总额以该型号虚拟主机年基本费用的总额为上限,除此之外,邦盛网络科技不承担任何责任。
3-15提供技术咨询和在线教程,帮助用户充分地发挥网站的作用。
3-16邦盛网络科技将消除用户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用户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邦盛网络科技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3-17用户理解并认可,邦盛网络科技将在必要时对用户的主机进行免费升级,或将主机进行机房迁移,升级后的主机能够支持现有主机的功能。邦盛网络科技进行上述操作前将提前7日通知用户,由于进行上述操作均需要修改用户相关域名的DNS,因此用户需在接到邦盛网络科技通知后按照邦盛网络科技要求的时间将DNS修改到邦盛网络科技指定IP上,否则因此造成网站无法访问的,由用户自行负责。如用户不同意邦盛网络科技对主机进行升级和/或迁移机房的,可在收到邦盛网络科技通知后7日内解除本服务条款,届时服务期限和费用将按实际服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邦盛网络科技将按照邦盛网络科技网站公示的退款流程向用户退还用户已支付但未发生的服务费(剩余服务费)。
3-18邦盛网络科技有义务提供基础运维服务, 需及时将虚拟主机空间、流量等资源使用超标,挂马等异常情况,通过3-8中的联系方式及时通知用户。用户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否则邦盛网络科技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关停主机、删除有害文件等。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
第四条 期限
4-1服务有效期自邦盛网络科技收到用户款项之日起(而非自用户虚拟主机可以绑定顶级域名之日起)计算,并以款项数额为依据确认服务期限。鉴于用户申请虚拟主机后,邦盛网络科技将为用户预留空间以备随时开通,用户承认其办理网站经营许可证/网站备案的相关期间将包含在用户购买的服务期之内。
4-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4-2-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的;
4-2-2 用户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邦盛网络科技提前终止服务;
4-2-3 用户在服务期限内将其网站转移到非邦盛网络科技所有或者所使用的服务器上的;
4-2-4 服务条款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第五条 服务终止及责任承担
5-1如果用户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本服务有效期结束后,服务即告终止。过期30日后,若用户依然没有续费,邦盛网络科技将有权删除用户使用帐号内的所有文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用户自行负责。
特别预定:主机过期后将停止访问服务,邦盛网络科技免费提供30天的数据保存服务,用户可以在过期30天内续费。超过30天未续费的,相关数据将被移入到冷备份再保留150天。过期超过30天以上,用户需要续费或取回相关数据的,需要向邦盛网络科技支付赎回费980元。邦盛网络科技不承诺过期后相关数据一定可以得到保存和备份,若有重要数据,请在主机到期前下载备份。
5-2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5-3-1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5-3-2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邦盛网络科技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用户已经支付的费用;
5-3-3用户可以单方提出提前终止服务的要求,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邦盛网络科技,此时用户已交纳的费用不再返还。用户擅自终止本服务条款给邦盛网络科技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承担。
5-3用户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邦盛网络科技违约:
5-3-1邦盛网络科技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5-3-2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用户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5-3-3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
5-4 邦盛网络科技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用户网站访问速度下降,用户均认为是正常情况,不属于邦盛网络科技责任。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邦盛网络科技违约,邦盛网络科技不应承担责任。
5-5 因线路故障或系统故障造成用户网站无法访问(计划中断除外),乙方应相应延长对甲方的服务期限,若一日内故障持续半小时以上者,乙方将延长一日的服务期作为对甲的赔偿,但不满半小时部分,不予延长。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如果邦盛网络科技及其服务器连续72小时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用户可以终止接受服务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非邦盛网络科技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赔偿总额以该型号虚拟主机年基本费用的总额为上限。5-5如果用户在网站上的应用给服务器带来异常大的负荷,以致影响该网站所在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或者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3-3-4所述的大量占用邦盛网络科技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的行为),邦盛网络科技有权关闭用户的网站,终止服务且余款不予退还。
5-6因用户发布的网站内容存在未备案、不合法、不合规或侵权(以司法机关或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判定为准)而导致邦盛网络科技对外承担责任的,用户应负责解决,并赔偿邦盛网络科技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否则邦盛网络科技有权对甲方的网站进行关闭、扣留数据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乙方有权直接终止本条款,已收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5-7邦盛网络科技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同时,邦盛网络科技对通过用户间接接受邦盛网络科技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因本虚拟主机服务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邦盛网络科技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7-2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有关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8-2本虚拟主机服务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8-3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4 您理解并认可,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邦盛网络科技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邦盛网络科技将尽最大努力且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邮件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事先通知。
8-5因邦盛网络科技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用户同意邦盛网络科技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邦盛网络科技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8-6本虚拟主机服务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邦盛网络科技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8-7邦盛网络科技在相关页面上对于虚拟主机服务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申请表格等是本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在此再次确认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虚拟主机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虚拟主机申请程序,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